[小说][爱情它是个难题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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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下面的故事平平淡淡,略带伤感;或许并不吸引你的眼光,但它确实发生了,并且还在发生或将要发生在你的身边。

   “爱一个人真的好难,”何炅坐在我面前,喝着一杯扎啤悠悠地说;冬天喝啤酒有点不合时宜,所以我要了牛奶,热乎乎的鲜牛奶。

   “爱情它本来就是个难题。”他同林语大学同窗相好数载,毕业时又同分到一个单位工作近两年了。爱情的旅程艰难险阻多多,怎么会不受点磨砺伤害,所谓“久在河边走,怎能不湿鞋。”想到这,我笑了笑,面对爱情战场中受伤的人,我总是缺乏耐心,——笑也变成一种敷衍。

   不过,做为同窗好友,我还是喜欢陪着他坐在酒吧的朦胧色调里谈天说地,也藉此缅怀一些往事,忘怀的和不能忘怀的。大学毕业好几年了,同学中只跟他还算常联系,有事没事时谈谈心、喝点酒。虽然这一年我换了工作离开了这个城市,但我们并未中断联络,——生活中有个谈得来的朋友是很值得欣慰的一件事。这家酒吧是我常光顾的,不仅因为它的名字起的好,还因为他们备有冬天里令我备感受用的热牛奶,我往里加了很多糖。

   “爱情是个难题。”他喃喃道,他今天的情绪很不对头;我开始紧张起来,别人失恋我不会难受,可是如果是我数载的好友,叫我如何解慰?看他喝完一杯酒,我让待者拿一杯咖啡,咖啡或许可以让失恋的人变的冷静。

   “当一个你爱的多年的人跟你说出并不爱你的时候,你会是什么感觉?”

   居然真是这样!是我不能设想的结果,相信也是所有认知他们感情的人所不能面对的结果!

   他把咖啡推给我,吩咐酒保拿两扎啤酒;熟识的待者盯着我有点为难,我说:“两扎啤酒。”看,失恋的时候,酒还是比咖啡更有吸引力!

   我不能想象林语那个女人能说出不爱他,让他承受分手的痛苦。她曾不止一次对我说他是个值得依附终生的男子汉,正是她梦想中的白马王子啊!爱情真不可靠,想到这儿,我微微笑了,这是我不好的习惯,这一表情总显得我多么没有诚意来分担别人的痛苦,其实我只是忆顾起某些荒唐的誓言。

   要知道,大学四年,他们亲亲热热手挽手嬉如闹闹地走在校园里的时候,曾羡杀多少人呢!

   要知道,他可是公认的系内第一美男!曾经有多少女孩子围在他身边呢!可他就认准了林语;原因就是她不张扬、可靠,也不算丑,且又是同乡,跟其它地方的女孩子谈的再好,到毕业时还是脱不了要分手。

   要知道,我们那一百多人的教室,就有一个角落是他们专用的,被称为“爱情青睐的角落”;他们恋爱就连我们的教授们都有耳闻目睹,虽然学校有不提倡谈恋爱的规定,但没有人指责批评过他们。

   “青春就是爱情的季节,你们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爱情呢?”我们那五十多的秃顶的数学教授就曾站在讲台上宣讲这样一条言论,引得我们大哗三分钟;这无疑更坚守了无数男女谈情说爱的信心。林语和何炅是全系数对恋人中最为出色的,有好事同学曾统计系内数十对恋人的资料并预以论断以后结局,何炅和林语名列前茅,且列在“铁打的江山永不分离”一栏;现在那好事者知道他们要分离想必会目瞪口呆。

   歌手不失时机地弹响吉他唱起一首歌:“最心爱的情人,却伤害我最深,为什么你背着我爱别人。女人天真的眼神,藏着冷酷的针。人生看不清,却奢望永恒……“

   他流泪了!这让我不安,看来,这一次他们是动了真格的要分手。

   他低眉顺眼,伏下头;俊眉稍耸,肩膀微微抽动,让人看在眼里会有微微地悯惜。伤害帅哥的人欠揍!

   林语不丑,但也谈不上十分漂亮;亦非淑女的性情;跟其它同学的关系也不算融洽,但还算聪明,学习不错。男人如何炅者,就爱上了这样一个女人,并且死不悔改!“她有什么好?”相信不止一个男生这么问过他,“一个好男人靠着一棵歪脖子树。”他们往往会加上这么一句。

   “相信吗,我们大学四年,没接过一次吻。”他抬起头来,迷离的目光从饰有七彩水粉画的墙面转向我。

   没接过吻?我们看到过他们手拉着手走在路上,议论过他们背靠背在草坪上晒太阳,在教室里他们也曾头枕着腿睡觉;不过,说真的,他们接吻,我们倒是没碰到过。

   “那会可真是纯洁的爱情哦。”他显出幻想的表情。我点头称是,并无丝毫讥讽的意思;要知道,连我——他们的好朋友都没见过他们接吻的人,承认这个事实是有一定份量的。他朋友不多,因为恋爱;林语性情乖张还略有跋扈,朋友想必也不多;但我却是他们共同的朋友,至少在大学里是。工作以后我很少见过林语,虽然他们同单位;我约见何炅的时候,她也极少一同出来,何炅说她极力约束他的行动,除了见我。

   大学时,林语擅长写诗,一般都是男生用这种浪漫的情调打动女生,但对他们来说却相反。或许她写的诗太难懂,以至于何炅不得不拿来找我翻译导读。

   说实话,面对那些晦涩的诗句我有时真的不知道如何解释;但无论如何,说爱情是伟大的总是没错;也或许因为如此,林语对我别目相待,视为知己;因此接触机会多些。我经常没羞地在他们旁边当灯泡。

   我对爱情毫无感觉,爱情离我很远,至少我拒绝爱情。我经常是一个人呆着,除了看书,就是写点东西。因为跟他们是同乡,又是好友,有时也陪他们打打球,逛逛街,但这也居然引得不少人议论纷纷。想必我不算得什么丑人,不少言论便是:“林语凭什么本事糊弄了两大帅哥转着她转?”听到这话的林语最得意不过了:眉飞色舞,谈笑风生,而不会顾及其它女生皱鼻子扭脸的表情。何炅则会掐一下她的小鼻子说声:“小样,看把你得意的!”

   “她为什么说不爱你了,没有解释?”我问出这句话来。让伤心的人独自品味痛苦只会让他在痛苦里越陷越深。

   他喝了一口啤酒,平了平神:“她说:‘静下心来,细细地想。突然发现,我不爱你。’”

   “没有解释吗?”

   “没有,她只给我这 。”他从口袋里拿出 ,摊开放到我面前,“她再也没说什么,要我再也不要去找她。”

   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,总会突发奇想创造些悲哀的故事!

   我并没有立即打开那封信,酒吧朦胧的灯光看不清字,我招呼待者拿来一支蜡烛;然后我看到了一些话:

   我发现自己立在亘亘无垠的沙漠里,——爱情的沙漠,没有花开的季节,仙人掌顶着无数的刺角;穿行其中的人,难免不会有鲜血淋漓的时候。

   静下心来,细细地想。突然发觉我不爱你,不论你如何地温柔待我,如何地痴情迷恋,如何的泪眼朦胧;不论我是否会吻你,会触摸你,或给你以爱的感觉……

   突然就是另外一个世界,我不爱,我没爱……爱情。这是件可怕的事,意味着孤立与无助,远比死亡更令我难以接受。我坐在这里,就如只浮在空中的鸟,没有牵挂,也无依附……

   看来林语在放弃爱情的时候并没有把写作能力放弃,至少表明她还是努力认真地写完这封信的。

   爱情真是个难题,不是我这个不懂爱情的人能搞懂的。

   不长的信里我感触颇深的一句便是:“如果天空中只有一对鸟,在别观人眼里,那可能是不错的一幅风景。天空不寂寞,而那对鸟是多么寂寞!”

   鬼会知道这个林语脑子里在想什么。但何炅已经把自己灌的差不多了,我今晚少不了要睡在沙发上。

   把何炅拖到四楼,扔在床上,替他脱了鞋子,盖上被子;我捧了电话躺在沙发上给林语打电话,半夜打电话不礼貌,但我跟她不顾忌这个,如果她在乎何炅,现在应该还没睡。果然,她的声音清晰,嘴巴似乎还在咀嚼着什么:“喂,哪位?”

   我说:“是我。”

   她居然一下子听出来,沉默一会,然后她说:“一定是为了何炅跟我的事吧。”

   “是的,我想为他弄明白原因。”

   “……明天吧,明天好吗?我们也好久不见了,约着见见面再说,好吗?”

   才一年多不见林语居然也会柔声细气的说话,并且蛮懂礼貌的!

  [爱情值得斟灼]

   第二天见就第二天见,依旧那家“你我”的洒吧,时间七点半。

   说实话,我不喜欢当什么爱情解说员,这样的事应该交给那些媒婆来完成。

   依旧贴近窗角的位子,我手握一杯热奶,看一些热气升腾起来又散在空气中,墙上的雅姆.蒂索的油彩画依旧让我遐想联翩。

   一个女人立在我前边的时候,我并没有一眼认出她就是林语。一年多不见,她变了不少,穿着不再那么艳俗:黑色的风衣简洁利索,黑色的长围巾,黑色的帽子,黑色的高筒鞋,还有黑色的手提包,黑色总是让人感觉神秘;妆化的也不浅不淡恰到好处的样子,还居然是披肩的长发;我想象不出是什么会在两年内把一个女人由平俗改变成这样。

   我清楚地记着在校园里的她穿着宽松的大红毛衣,不套外衣,天蓝的牛仔裤跟男孩子一样穿的脏兮兮的,削肩发还显得微乱;每天穿一双旅游鞋在校园里疯跑,那是略有野性的女人,有些大大咧咧,不怎么讨人喜欢的样子。

   现在,至少她有淑女的外表了。

   我笑了笑,招呼她坐下,待者走过来:“小姐,你可真漂亮,您要点什么。”她微笑了,居然也不再是那种放肆的笑:“来杯热奶吧。”

  一时我不知如何开口,她盯着我看了看,也不再是那种放肆的眼神:“你没怎么变,风彩依旧,只是更成熟稳重了些。”

   我可用不着她来拍马屁,我清楚自己的任务;不过我还是要夸夸她的,提醒她她的情人现在很受伤:“我们差不两年不见了吧,你变化不少,更漂亮,更淑女了,怪不得何炅还是那么爱你。”

   她略带尴尬地笑了笑,并不失礼仪:“是吗,谢谢你这么说。”

   “还记得我们同学时我的样子吧?”她挑起话头,看来她对自己现在的外表很自信。

   “当然记得,怎么会忘了呢。那时你还是诗人呢,抒情高手哦。”我略带讥讽。

   “别取笑我了,比不上你的。”她不恼不愠,倒让我不好再贬低她。

   寒暄过后是稍稍的沉默。

   “那时我跟他好,你从头到尾都知道;我们处的怎么样,想来你做为旁观者比何炅看得还透彻。你比他聪明。”

   我不语,即使我看的明白也不能说出来呀。

   我隐约揣摸到她的意思。

   女人真是可怕的动物,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时会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。

   “我想我在你眼中并不是什么好女孩。想想自己真是无聊卑鄙的要命,跟一个人无谓地纠缠了这么久,荒费了双方无数的感情和好时光。最后弄的‘百里山泉终入海,一年花事竟成秋。’”她眼神不再那么直地看着我,闪烁旁顾起来。

   牛奶喝的差不多光了,侍者送上两杯来;酒吧老板——我的朋友李伟,从不远处笑着走过来打招呼:“你女朋友?真漂亮!今晚我请客,祝二位开心。”

   我笑着答谢,林语借机调整了表情,聪明的女人懂得拿捏一切。

   “当我发现我自己不过为了虚荣而爱一个人,并且发现我并不真的爱他的时候,我觉得自己真是应该去死。”她用手捂着脸,表露出悔恨与难以名状的痛苦。“我不爱他,我越来越发现自己并不爱他。”她很激动,眼泪透过指缝流出来在模糊的灯光下闪动莫名的光;我坐着不动,点燃一支烟。面对女人的眼泪,我会保持沉静,不然会轻易陷进她们小小的阴谋中,说这句话或许太大男子主义,但这应是千百年来男性们的一个小小的经验总结和共识。

   她终于止住抽泣,但我依旧不能原凉她的过错,谁都不会原谅她!

   “大学四年,我确实风光一时,身边围着有名的他和你。虽然我知道你对我并没什么好感,但……”她拿纸巾擦了擦鼻涕,“但当毕业分配工作,面对生活的种种问题时,我才发现,他远不是我所要嫁的那种人。”

   “你的要求或许太高了。”我插话。

   “或许吧……当明白自己不过是因图虚荣而把他束在身边,想到这里我就害怕。我总自觉不自觉地想起莫泊桑笔下的路瓦栽夫人来,我不想为了虚荣付出所有的青春和幸福。我知道,我错了,我害人不浅。但,如果继续下去,我会害了两个人的一生啊!”

   我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:“你很坦诚,我高兴你能说出这一切。但你必须要承认自己极端自私地卑劣地占有了他的感情世界。你确实是过于自私,六年哦,你耗了一个人六年的感情呀,你该怎么收手?”

   她黯淡了眼神,喃喃道:“我不知道,我不知道。”她冰凉的手抓住我的手,“告诉我,我该怎么办,我该怎么收手;你是聪明人。告诉我好吗?”

   我摇了摇头:“我也不知道。你知道,我对爱情,一无所知。”

   她居然笑起来:“你真是个无情的人,不过更是个聪明的人、纯洁的男人,哈哈!爱情他妈的有什么好,爱来爱去的结果却很受伤,哈哈,对吧。给我支烟!”她的表情突兀地凶恶起来,有些过去的霸道影子显现;酒保朝这边好奇地张望,她浑然不顾。

   这个激动的女人把持不住她的优雅了。女人哭过了不好看,所以,女人哭的时候我总是很安静地等她们哭完。她的手抖着点燃烟,猛抽了一口吹出一团完美的烟雾,在我面前散开来。

   她的眼神透过烟雾定定地盯住了我,酒保在大矮脚怀里点燃一支浮烛,光线晃动之下她的面孔居然有些许的恐怖:“看我这一年多来变的漂亮了吧?呵呵。我还写诗,写他妈的诗,只是没人看得懂。”

   “这真是个好习惯!”我说,“值得保持。”

   “是呀,呵呵。好习惯。”她笑着,额头居然也显有一丝丝皱理了,“丰华,你少给我装蒜。说实话,我今天的装扮漂亮吗?”

   我点点头;她今天象个淑女,只要男人正常,就不会否认她很漂亮。

   “我爱你胜过爱他。”她说出这句话后,哈哈笑起来,我一时反应迟钝了。我只有盯着她看,以为她发了神经。

   “痛快,真痛快,我终于说出这句话来。”她打了个响榧(是她的习惯动作),招来酒保,“拿啤酒来。”酒保转向我用眼色询问,我点了点头。

   她一口气喝下了半瓶啤酒,用纸巾擦了擦嘴巴:“呵呵,原来抽烟、喝酒、赋诗这么痛快呀!”

   我不阻拦,我无话可说,我居然真的掉进一个不可回身的旋涡!

   “丰华,你他妈还是不是个男人,喝女人喝的牛奶!来,男人应该喝酒!”她阴阴地笑着,头发都散到脸前来,“你他妈的连个女人也不敢爱,你还算个男人吗?”

   “我知道你看不起我,我是个女人,我是有心机了点。但我也要寻求真正的爱呀,你个多事鬼,你没事没事替何炅解释我的诗做什么,我的心思还用得着你猜!”喝了酒的她语无伦次。

   “你知道吗,工作后我开始不敢见你,我怕见你呀。猜透一个女人心事的男人是多么可恶,并且你还明明知道,你有多可爱。嘻嘻,你却拿来钓我们女人的胃口。你知道吗,我们宿舍八个女生评论你,六个觉得你比何炅更适合于做情人和老公。”

   “丰华,你告诉我实话,你喜欢过哪个女人?”她把脸凑得离我很近,我能感觉到她呼出的酒气。

   “你喝醉了。我们走吧。”

   “不,我没醉,你才醉了。哈哈。你装傻吧,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。”

   上帝,我在做什么呢,我原来是在替别人打理爱情,怎么反过来把自己圈进去了!

   她爱我?这不太可能,我向来是对爱情不感冒,她是知道的。大学四年,收到过几封含义模糊的书信,我总是笑笑,然后放在一边不了了之。三个人坐在一起吃饭聊天时,何炅总是点拨我说你也该找个伴了,我说我崇高独身主义,爱情与我绝缘。林语总是自告奋勇,要不我替你介绍一下?我总是说,我要找还难吗?我还不是那么差吧!

   我从不高估自己的魅力和能力,无聊时我认真分析研究个谈恋爱的人的内心。我曾明确地对何炅说要注意女性的虚荣心理做怪,把真爱和假爱分开。但他从来没有听进去:“她要是不真爱我,她跟我玩游戏有什么好处呢?那样不是浪费两个人的青春么?”

   他现在会想什么呢?女人有时为达到自己的目的,可以不顾任何后果的。

   我拦了一辆车,把林语塞进去,然后把她送回家;她的母亲正等的着急:“这孩子,从来不喝酒的,今天这是怎么了?你是语语的同学吧,常见她翻看相片时象是有你,真谢谢你把她送回来。”

   我并不记得我有什么相片留给她,跟他们俩倒是几张合影。我帮林母把她扶到她的房间,她的房间干干净净,装饰不多。床头橱上只摆着和一个花瓶,几本书,一个镜框里嵌着的就是我们三人的相片。

   冬天的风冷冷地吹在脸上,漫步街头的我恍然若失,我疑惑自己是在梦中;——事情总是意外发生,象走路时不提妨就踩到的藏在落叶下的一堆堆狗屎。

   我跟何炅解释说:她不爱你,她现在并不知道自己更爱谁;她觉得你不适合她,或许是因为她变的太快,至少比你应和她的速度。但我并没有提及自己在他们这场无望情感中的身份。何炅象遭了霜降的茄子,整整一个寒假,他妈妈让我呆在他家陪他解闷喝酒;最后,他终于说“去他妈的爱情。我搞不懂,任何数学题都没它难。”说完他哭的象一朵雨中的荷花,然后他再也没提起过林语。

   我无法面对那突出其来的爱情,无法面对林语。这是一份让我毫无准备的爱情;我并不涉及的爱情。爱情对我,是一个难解的题目,我不想耗尽心思去解答就我毫不感兴趣的问题。

   但我知道,爱情不是虚荣的珍珠项链,也不是浸在水中的亮丽的月亮;如果拿只开一时的花来扮美青春的面孔,那么繁花谢后定只余一张光秃的的脸。

   我拒绝了林语的爱情。她默默地走开,只说了一句:“我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。”

   那个继冬天而来的春天要结束的时候,我接到林语的电话,她淡淡地告诉我:“我要结婚了。”

   我祝贺她,希望她幸福,我说我会参加她的婚礼。

   新郎当然不是何炅,一个很普实的不算太英俊的三十岁的男人。身着一身白纱的她端庄秀丽,倚在新婚丈夫身边做小鸟依人状。何炅本不想来,被我拖了来;我说,不去代表你的小气。他尴尬地站在那里咧着嘴不知所云,却连着敬了新郎新娘三杯酒,喝的有点惊人动魄,新郎豪爽地一饮而尽,没用陪酒人替代。林语的脸上毫无表情,手里握着何炅送给她的新婚礼物;那是一只墨玉手链,代价菲薄,何炅只是以此来纪念自己曾牵她的手,爱与不爱,暂且放过不论。

   我赠她一幅裱好的《惜春图》,是请某位名家做的。她看了看,然后请她新婚的丈夫帮她寻个地方郑重地挂起来;我想,她是明白我的意思的。

   春日繁花谢尽,夏天依旧有它的花朵。何炅已经处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,他的妈妈说:“这小子,现在怎么象瞧花灯似的。”我笑笑,不搭腔,依旧独来独往地走在又一个秋天和又一个冬天里。

   爱情是什么,爱情,就是一道不解风情的人解不开的难题吧。

标签: 伤感爱情诗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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